安徽天鹅湖大酒店三楼康乐中心及四楼健身中心租赁交易公告
- 挂牌公告
- 澄清公告
- 候选人公示
- 成交公告
- 合同见证
安徽天鹅湖大酒店三楼康乐中心及四楼健身中心租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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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项目名称 |
安徽天鹅湖大酒店三楼康乐中心及四楼健身中心租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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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项目编号 |
CQFJJ2023-01-00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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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委托方 |
安徽天鹅湖大酒店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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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
交易监管部门 |
天鹅湖大酒店纪检监察:0551-63536666-6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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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
公告期限 |
公告期:2023年 9 月 15 日9:00始至2023年 10 月 7 日9:00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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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
出租标的基本情况 |
出租标的 |
所在层数 |
结构 |
建筑面积(㎡) |
租期(年) |
租金底价(万元/首年) |
交易保证金(元) |
天鹅湖大酒店裙楼三楼康乐中心 |
3F |
钢筋混凝土 |
380 |
5 |
68 |
68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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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鹅湖大酒店主楼及裙楼四楼健身房、游泳池等 |
4F |
钢筋混凝土 |
1350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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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标的坐落位置:合肥市东流路888#天鹅湖大酒店; 2.标的权属情况:有房产证及土地使用权证。租赁标的无权属纠纷,委托方将提供该处标的的权属证明和租赁证明,方便承租人办理相关证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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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 |
租金支付方式 |
租金每6个月支付一次,第一年、第二年、第三年租金按首年成交价执行,第四年在第三年基础上递增10%,第五年在第四年基础上递增10% 。先支付后使用,本项目给予免租金装修期租期外50天。 履约保证金为20万元,履约保证金在合同签订生效前提交,合同终止且无承租人责任后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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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 |
房屋租赁用途要求 |
1.租赁房屋的用途为健身、瑜伽、游泳、美容美发项目; 2.承租人使用上述房屋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如由此造成承租人不能按预想的方案使用房屋并导致租赁合同不能履约的,责任由承租人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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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 |
对意向承租人资格的要求 |
1.承租方应凡依法设立、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事业法人,均可参与报名及竞价。 2.近五年(2018-2022年)具有3个五星级酒店康体类(如健身、游泳、瑜伽、美容美发)项目运营合同,单项运营合同金额不低于300万元。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及竞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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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 |
对意向承租人的特别要求 |
(一)意向承租人应在本公告期截止前现场踏勘出租标的,就出租标的相关情况主动向委托方咨询,自行了解使用该房屋可能涉及的相关法律法规及市政规定;完成报名的意向承租人都视同已实地踏勘出租标的,确认了标的范围、面积并认可租赁要求等,自愿承担因上述原因导致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 (二)本次房屋出租所列示的标的建筑面积仅作参考,以实际移交面积为准,实际移交面积与本公告所列示面积不符的,不调整成交价格。出租面积之外的建筑物、附属物(如道路、绿化、空地、停车场等)均不在出租范围内,委托方不提供任何承诺及服务。 (三)租赁期内,出租房屋必须由承租人本人经营,未经委托方书面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转租、分租、出借租赁房屋及与他人合作经营。 (四)租赁房屋的装修改造费用、各类健身器材购置费用总额不少于人民币180万元并由承租人自行承担。对改造及购置费用,出租人将进行跟踪审计,如最终投资额达不到出租人要求,根据实际金额的不足部分相应减少免租装修期时间,实际金额每减少15万元,免租期减少10天,减少不足15万元按15万元计算。如投资额少于150万元,则出租方有权因此解除租赁合同。 (五)租赁期内,承租人负责租赁房屋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并承担租赁房屋发生的水、电、燃气、通讯(网络)、垃圾清运、物业管理、停车等相关费用。 (六)租赁期内,承租人对租赁房屋进行装修、装潢时,装修、装潢方案须经委托方书面同意,且装修、装潢不得改动或破坏房屋结构。如擅自改动或破坏房屋结构,承租人应立即恢复原状,给委托方或第三人造成的损失应由承租人承担赔偿责任。租赁房屋的装修、装潢费用及租期内房屋的维修费用全部由承租人自行承担。 (七)租赁期内,承租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减免租金。如因法律法规及市政规定需要拆除或改造租赁房屋而导致合同解除的,租金按照实际租赁时间计算,不足整月的按实际天数计算,多退少补。 (八)《房屋租赁合同》期满或终止时,承租人投入的装修、装潢部分无偿归委托方所有和使用,并将租赁房屋在合同终止后10日内交还委托方,且不得提出任何补偿要求。 (九)承租人应在《成交确认书》出具之日起30日内与委托方签订租赁合同。合同生效后交易双方须按照合同约定办理备案手续。 (十)其他未尽事宜详见所附《房屋租赁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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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 |
承租人确定方式 |
本项目采取资格审查后一次性报价(以报价单为准)的方式进行,遵循有效最高价成交的交易原则,分两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 资格审查材料评审 1.安徽省文化产权交易所受委托方委托组建该项目评审委员会。由评审委员会对意向承租人的资格审查材料进行审查。评审委员会成员对意向承租人某项资格审查材料如有不同意见,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该项资格审查材料是否通过。如意向承租人提交的资格审查材料中有一项未通过,则视为资格审查不通过。格审查材料中存在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前后矛盾、有明显文字错误的内容等情况,评审委员会可以以书面的方式告知并要求意向承租人以书面方式进行必要的澄清、说明。意向承租人的澄清、说明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意向承租人不得主动要求澄清、说明。 2.资格审查材料评审期间,意向承租人不得离开资格审查材料递交现场,并保持手机畅通,资格审查委员会随时可能要求意向承租人进行澄清说明。 第二阶段 开启一次性报价单 资格审查评审结束后,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意向承租人,由现场监督人员开启其一次性报价单,并由项目负责人公开宣读意向承租人报价,评审委员会对报价有效性进行审查,并按从高到低的顺序对意向承租人的有效报价进行排序,有效报价最高者确定为承租人。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意向承租人,其报价单不予开启,原封退还意向承租人。 1.如产生1家合格意向承租人的,则按意向承租人的报价(不得低于租赁底价)确定承租人。 2.如产生2家及2家以上合格意向承租人的,以价高者得的方式确定承租人。如最高报价相同按下述情况处理: (1)如报价相同的意向承租人中有优先承租权人的,则同等价格下,优先承租权人确定为承租人; (2)如报价相同的意向承租人中无优先承租权人的,以抽签的方式确定其前后次序。(抽签办法:抽签分两轮进行。第一轮最高报价人按照意向承租人签到表序号顺序进行抽签,确定抽签顺序号;第二轮按照抽签顺序号顺序进行抽签,确定最高报价排名顺序,排名顺序第一的最高报价人确定为承租人)。 3.项目成交后因故不能签订合同的,不予替补,重新公开招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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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 |
交易保证金支付方式及处置方式 |
意向承租人须于本项目公告期限内,通过本单位账户采取本地转账、异地电汇(均应提交加盖银行转讫章的回单)的形式向安徽省文化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汇入交易保证金(户名:安徽省文化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长江路支行;账号:12187001040061619)。意向承租人不得以现金形式且不得由他方代为缴纳交易保证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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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保证金只退还至意向承租人缴款账户。因收款人与意向承租人名称不一致造成的投标保证金无法退还或迟延退还,安徽省文化产权交易所不承担任何责任。 2.经监督部门调查认定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良行为,交易保证金不予返还,交易保证金扣除交易双方交易服务费后,余款转至委托方指定的账户。 (1)意向承租人提供虚假材料,骗取成交资格或实现其他非法目的; (2)意向承租人之间相互串通的; (3)意向承租人采取不正当手段影响和干扰其他意向承租人参与交易活动的; (4)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资格的; (5)承租人未按交易文件约定交纳履约保证金或签定《房屋租赁合同》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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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 |
意向承租人须递交的资格审查材料及报价单 |
(一)意向承租人应根据要求制订资格审查材料,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主体资格证明文件: (1)企业法人登记证书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意向承租人认为必要的其他证明资料。 2.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书原件(需按附件规定格式提交)。 3.承诺函(需按附件规定格式提交)。 4.保证金支付凭证(安徽省文化产权交易所出具的往来结算收据)及退还保证金声明函(需按本转让公告中附件规定格式提交)。 5.近五年(2018-2022年)具有3个五星级酒店康体类(如健身、游泳、瑜伽、美容美发)项目运营合同,单项运营合同金额不低于300万元。 以上材料为复印件的,需加盖意向承租人公章。各项材料须按顺序排列,打印目录并装订成册。 (二)报价单(报价单需按《转让公告》中规定格式提交(附件6),报价单须加盖单位公章并单独封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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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 |
资格审查材料的递交方式 |
(一)资格审查材料 1.数量:意向承租人须提交一式三份资格审查材料,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二份(正本和副本如有差异,以正本为准)。 2.签署:资格审查材料的正本和副本须加盖意向承租人公章。每份资格审查材料的封面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样。 3.封装:资格审查材料密封包装。 4.标记:包装上标注“安徽天鹅湖大酒店三楼康乐中心及四楼健身中心租赁项目资格审查材料”字样并清楚标明意向承租人的名称及联系方式,同时加盖单位公章(格式参考附件)。 注:资格审查材料中不得含报价。 (二)报价单 1.数量:意向承租人须提交一份报价单(正本)。 2.签署:加盖意向承租人公章。 3.封装:报价单须单独密封包装。 4.标记:包装上标注“安徽天鹅湖大酒店三楼康乐中心及四楼健身中心租赁项目报价单”字样并清楚标明意向承租人的名称及联系方式,同时加盖单位公章(格式参考附件)。 注:如果未按上述规定签署或标记,安徽省文化产权交易所将不承担资格审查材料及报价单错放或提前开封的责任,并可能导致资格审查材料及报价单无效。 (三)资格审查材料及报价单的送达 1.送达时间:北京时间2023年10月7日14:30-- 15:00(以本项目资格审查材料及报价单接收地点悬挂的电子显示屏显示时间为准)。 2.送达地点: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花园大道365号滨湖卓越城A2栋一楼开标室。 在本公告要求提交资格审查材料的截止时间之后送达或未封装的资格审查材料及报价单,安徽省文化产权交易所将拒绝接收。 意向承租人在递交资格审查文件和报价单后,可在规定送达截止前以书面形式撤回。在文件送达截止时间后,意向承租人不得再要求撤回资格审查文件和报价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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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 |
成交公告及《成交确认书》 |
竞价结束且无异常情况,安徽省文化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将在网站上发布成交公告。 《成交确认书》领取时间:成交公告发布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 《成交确认书》领取地址:合肥市包河区花园大道365号滨湖卓越城A2座; 《成交确认书》领取要求:承租人为企业的须派专人携带单位介绍信(或公司授权书)和本人身份证,承租人为自然人的须携带本人身份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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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 |
异议方式 |
若对成交公告有异议,可自成交公告发布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文化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包河区花园大道365号滨湖卓越城A2座,联系电话:0551-63353101。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姓名、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的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姓名;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为公告发布截止前五个工作日。 异议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竞价人的; 2、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3、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4、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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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七 |
交易服务费收取 |
按第一年实际月租金的10%收取。单笔单向服务费不低于5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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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 |
其他说明 |
1、意向承租人可在公告截止之前工作时间内至合安徽省文化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处查阅委托方向安徽省文化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提供的材料。上述材料均为参考性意见,不构成安徽省文化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对出租标的的任何担保责任。 2、任何要求澄清招标公告的意向承租人,均应于公告截止日前3个工作日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书面文字、传真等)向安徽省文化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提出。逾期递交的澄清文件不予受理。 3、安徽省文化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告进行的澄清、更正或更改,将在网站上及时发布(网址:https://www.ahcaee.com/),该公告内容为出租公告的组成部分,对意向承租人具有约束力。意向承租人应主动上网查询。安徽省文化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不承担意向承租人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的责任。 4、在公告截止时间前,安徽省文化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可以视具体情况,延长公告截止时间,并在网站上发布变更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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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九 |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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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踏勘 |
联系人:范工,联系电话:0551-63536666-63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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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
联系人:邢工,联系电话:0551-63353673;(合肥市包河区花园大道365号滨湖卓越城A2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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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支持 |
17718199027 |
安徽省文化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附件1:资格审查材料封面
安徽天鹅湖大酒店三楼康乐中心及四楼健身中心租赁(CQFJJ2023-01-0003)
资格审查材料
意向承租人名称:
意向承租人联系方式:
意向承租人(盖章):
附件2: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致:安徽省文化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 (公司住所)的 (公司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姓名)代表本公司授权 (代理人的姓名)为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贵方组织的安徽天鹅湖大酒店三楼康乐中心及四楼健身中心租赁(项目编号:CQFJJ2023-01-0003)的意向承租人资格审查、竞价、合同的签订,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意向承租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
代理人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身份证号码:
联系方式 :
附件3:
退还保证金声明函
致:安徽省文化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我方为安徽天鹅湖大酒店三楼康乐中心及四楼健身中心租赁(项目编号:CQFJJ2023-01-0003)项目所提交保证金人民币 元(大写: )已于 年 月 日以银行主动划账方式划入你方账户。附件为贵中心出具的往来结算收据(复印件加盖意向承租人公章)。
退还保证金时请按以下账户退还我方。若由于内容不全、内容错误导致竞买保证金未能及时退还或退还过程中发生错误,其责任和损失由我方全部承担。
单位全称:
开户银行:
开户账号:
意向承租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联系人:
电 话:
年 月 日
注:意向承租人指定的收款账户须为意向承租人本单位账户。
附件4:
承 诺 函
致:安徽省文化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我方为对转让公告表示完全响应,遵照转让公告的要求,特此确认并承诺:
1.我方确认,我方已仔细阅读并研究了贵方的《安徽天鹅湖大酒店三楼康乐中心及四楼健身中心租赁公告》及其附件,我方完全熟悉并遵循其中的要求、条款和条件,充分了解标的情况。
2.我方确认,我方完全同意转让公告制定的交易规则。
3.我方保证:我方为参与本项目所提供的材料均为真实、合法、完整,否则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4.我方承诺,完全知晓并接受转让公告及所附经营权转让合同条款的全部内容,我方自该项目《成交确认书》出具之起 日内与委托方签订合同。如因我方原因导致合同未在规定期限内签订,贵方有权扣除我方已缴纳的保证金作为违反本承诺的违约金。
特此承诺。
意向承租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地 址:
联系人:
电 话:
年 月 日
附件5:报价单封面
安徽天鹅湖大酒店三楼康乐中心及四楼健身中心租赁(CQFJJ2023-01-0003)
报价单
意向承租人名称:
意向承租人联系方式:
意向承租人(盖章):
附件6:
报 价 单
项目名称 |
安徽天鹅湖大酒店三楼康乐中心及四楼健身中心租赁 |
项目编号 |
CQFJJ2023-01-0003 |
意向承租人全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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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终报价 (人民币) |
小写: 元/年 |
注:
1、最终报价不得低于转让底价,报价精确到元。
2、报价单中最终报价为首年租金,租期内的租金递增情况按公告要求执行。
3、如表中填写多个报价,报价无效。
4、请书写工整、清晰、准确。
5、请将此报价单加盖公章后按公告要求单独密封包装。
合同编号:
房屋租赁合同
出租方:
承租方:
二〇二〇年一月修订
租赁合同书
安徽天鹅湖大酒店有限公司(以下称甲方)与 (以下称乙方)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合同双方
甲方(出租方):安徽天鹅湖大酒店有限公司
法定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政务文化新区东流路888#
法定代表人:
开户银行:
账号:
电话:
乙方(承租方):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人:
开户银行:
账号:
电话:
第二条:租赁地址部位及用途
安徽天鹅湖大酒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向 (以下简称乙方)提供 三楼康乐中心、四楼健身中心 (包括酒店健身房及游泳池区域)位置建筑面积约 1730 平方米作为乙方的租赁场地。该房屋的平面图见本合同附件(一)《四楼康乐中心平面图》,甲方已在本合同签署前向乙方出示,乙方对此予以确认。该房屋的现有房屋架构、装修情况及设施设备状况,由双方在本合同附件(二)《甲方移交乙方房屋现状及设备设施等清单》中加以列明。所有场地已配备的设施、设备、内装修、家居、工艺装饰品、低值易耗品均按现有状态经清点移交乙方使用。
除双方另有约定外,附件(二)作为甲方按本合同约定,将房屋交付乙方使用和乙方在本合同租赁期满交还该房屋时的验收依据。
乙方须具备经营本项目的合法资格,并自行办理经营所需的各类证照。乙方应于开业前,向甲方提供经营该项目的工商登记营业执照、各类资格证书、批准文件等证照的原件(经审核后退回)和复印件(本合同附件三:乙方营业执照及法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在正常营业后,乙方将上述证照变变更情况及时提交甲方备案。乙方办理经营所需各类证照,甲方尽力协助提供所需资料,但甲方考虑可能会给酒店带来不利后果的除外。
租赁用途:乙方租赁该房屋的用途为经营瑜伽、健身、游泳、美容美发美甲类健身康体项目。乙方保证,在租赁期内未经甲方同意以及按规定须经有关部门审核批准前,不擅自改变房屋用途,不占用房屋以外的其他地方,并遵守国家和本市有关房屋使用和物业管理的规定。乙方必须合法经营,符合法律、法规及政府等主管部门的经营要求。
第三条: 租赁方式和场地改造事项
3.1本合同所指租赁方式是指甲方出租场地和提供现有的设备设施给乙方,乙方负责按照五星级酒店的整体装修、布局标准,并采用符合五星级酒店标准的专业化经营管理,并自行聘用员工、承担运行资金和添置经营所需设备及工程改造资金,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乙方定期向甲方支付租金的方式。
3.2 乙方对外经营、宣传、合作,只能以 (乙方)名义进行,未经授权,除地址描述外,概不能使用安徽天鹅湖大酒店有限公司或天鹅湖大酒店的名称,若有发生误导消费者等侵害甲方名誉权的行为或因此被认定为构成表见代理等情况的,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承担。乙方在租赁期间所发生的债权债务由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无涉。
3.3 乙方应提供相关营业执照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公司注册地址证明等资质材料给甲方并确保其合法有效。
3.4 乙方承诺投资不少于180万元对所租用甲方四楼场地进行装修改造及设备购置,甲方给予乙方50天免租装修期,即自2023 年 月 日至 2023 年 月 日。对改造及购置费用以竣工决算审计报告为准。如最终投资额达不到甲方要求,根据实际金额的不足部分相应减少免租装修期时间,实际金额每减少15万元,免租期减少10天,减少不足15万元按15万元计算。乙方应按照免租期实际减少的天数补交租金。乙方需将装修方案及施工图纸及预算决算表报甲方审核。甲方有权为乙方场地改建提出要求。乙方装饰装修必须符合五星级酒店最新国家或行业标准;符合消防安全要求并通过消防验收合格,如不合格乙方须在甲方限期内整改完成,相关检测验收费用由乙方承担;游泳池各项卫生消毒设备、水质及卫生标准必须达到国家卫生监督管理局A级泳池标准。
3.5 甲方为乙方提供区域网络等一系列有益于乙方经营的措施,收费标准另议。在双方对收费标准及收费时间未达成一致意见以前,甲方不保证通信网络的使用条件。
第四条: 租赁期限
4.1 租赁期为 5 年,自 2023 年 月 日至 2028 年 月 日止。 (其中免租装修期2023 年 月 日至 2023 年 月 日。)
4.2 租赁押金人民币贰拾万元整(¥200,000),乙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同时交纳。若乙方严格充分地履行了本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则本合同履行完毕后 90日内,乙方凭押金收据,甲方不计息将押金退还乙方。合同履行期间,押金不冲抵拖欠的费用,在合同终止后若乙方无违约行为,双方再行办理押金退还手续。
4.3 本合同期满后,乙方享有第一优先权续约,但乙方应于期满前六个月提出书面申请,并取得甲方同意。乙方接受甲方全部条件方可作为有效续约。在续约时,双方应重新签订合同。若乙方未于上述所规定期限内申请续约,或虽已依该规定申请续约而未经甲方同意,则合同于期限届满时即自行终止。合同期满,乙方必须在一周时间内完好无损地交还所有场地和设施设备各类物品以及有关经营文件、证照等,并撤出场地。
第五条: 租赁费、其他费用的计算及支付结算方式
5.1 租赁费用为:
第一年(自2023 年 月 日至 2024 年 月 日止)租赁费用:
第二年(自2024 年 月 日至2025 年 月 日止)租赁费用:
第三年(自2025 年 月 日至2026 年 月 日止)租赁费用:
第四年始,每年在上年度租金基础上按10%递增,即:第四年(自2026 年 月 至2027 年 月 日止)租赁费用:
第五年(自2027 年 月 日至2028 年 月 日止)租赁费用:
以上租赁费包含物业费及水电费用,乙方应遵循先付费后使用的原则,按每6个月为一期预交租赁费。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后5日内,向甲方支付首期(2023年 月 日起至2024年 月 日)半年租金 万元。其后,乙方应于每期的租赁期限起始日的第15天前向甲方支付下一期租金。如2024年06月1日至2024年11月30日租金应在2024年05月15日前付清,2024年12月01日至2025年05月31日租金应在2024年11月15日前付清,以此类推。
5.2 双方同意租金的起算日自 2023 年 月 日开始。
5.3在合同的有效期内,甲方同意乙方使用现有场馆内的内线电话。但内线电话均不开通外线。对于场馆内现有的外线电话或乙方要求内线开通外线的,每月的电话费根据实际发生由乙方承担,甲方提供详单。
5.4乙方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主纳税、承担风险。承租期内,乙方除按期缴纳租金外,还应承诺;
5.4.1每年向甲方免费提供不少于50张乙方的健身游泳年卡。此卡甲方不可用于销售,并按照乙方日常管理要求进行使用。
5.4.2乙方为住店客人提供免费健身、游泳服务。
5.4.3乙方需承担健身房、游泳池方面的相关协会会费及游泳池相关检测费。
5.5乙方可享用甲方提供的住宿及餐饮方面的优惠价格,具体方法另行协商制订。
5.6甲方承诺乙方是酒店内唯一提供瑜伽、健身、游泳、等健身康体项目的场所。甲方不再向第三方提供酒店内其他场所经营与乙方相同的经营业务。(酒店客户自行选择消费需求与甲方无关,甲方无权干涉)
5.7甲方按市场优惠价向乙方提供员工用餐,员工用餐 20 元/每人餐;用餐标准按市场价一年一定,先购票后就餐。
5.8 甲方向乙方提供布草洗涤服务,其中客用毛巾等布草洗涤不收取费用,员工工服洗涤执行酒店优惠价,甲方向乙方收取费用。
5.9 甲方向乙方持卡用户提供每次不超过2小时免费停车时间,停车时间超过2小时后,甲方按实际停车时间向乙方用户收取费用或要求乙方代为支付。
5.10上述费用包含且不限于上述乙方经营中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甲方于次月5日前发送乙方清单,乙方应在10日前给以答复并结清费用,逾期视为乙方认可甲方发送的清单报价,甲方有权采取维权措施。
第六条:乙方的租赁经营和管理
(一)营业时间
6.1乙方承诺遵守甲方规定的营业时间和营业制度,每日营业时间为7:00-22:00。如因甲方管理需要,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对营业时间进行调整。乙方不得擅自停止营业,不得随意更改酒店原定的营业时间,如确需变动,必须征得甲方的同意。
(二)广告及促销
6.2乙方在酒店内发布的宣传印刷品,其内容及方式须报经甲方书面同意,事先未经甲方书面认可,擅自作广告宣传,均属违约行为,乙方须立即停止并对此做出赔偿,赔偿金额不少于人民币壹拾万元整(¥100,000)。
6.3甲方需协助乙方作好对外宣传工作,在酒店明显位置推广健身中心及其服务;在酒店房间内放置推广其服务的资料等。
6.4甲方的所有促销活动,乙方应予以配合。其中涉及乙方经营范围的,其优惠折扣乙方应予协商执行。乙方向顾客赠送纪念品或给予优惠,应事先征得甲方的同意。
6.5乙方自行独立承担广告、经营等过程中产生的一切风险和责任,并向甲方提供各种证件的复印件一份,供甲方备案。乙方不得对甲方或其租赁场地之商业信誉、名誉形象造成不良影响。
(三)商品管理
6.6 乙方所销售、使用的商品必须符合国家和合肥市有关部门的规定。乙方必须保证所销售及使用商品的质量,并向甲方提供有效的生产许可证和商品质量检验合格证。若发生商品质量问题,乙方应负全部赔偿责任,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甲方拥有对此的追诉权利。
6.7乙方所销售的商品或服务的价格须向甲方备案,价格须符合国家和合肥市物价部门规定。乙方的商品或服务如顾客使用后发生不良反应或损害顾客利益,由此造成甲方名誉、顾客利益受损时,乙方应负法律责任和赔偿责任,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甲方拥有对此的追诉权利。
(四)营业场所的管理
6.8在合同期内乙方对营业场所进行的改造和装修,乙方应在装修前向甲方递交装修图纸及施工方案,包括施工日期,并在获得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实施。乙方装修期施工中人员及物资运输均不得使用酒店客用电梯,乙方施工人员不得在酒店其他对客区域随意走动、喧哗。不得与甲方工作人员或者客户发生言语、行为冲突,不得在施工区域有抽烟或其他存在安全隐患的行为,以上行为如有发生,由甲方安保部经理按500元/次进行对乙方处罚。
乙方的装修必须遵守法律、法规及政府部门的相关规定及甲方的内部规章制度。乙方的装修活动不得破坏饭店的统一布局,不得影响相邻单位对饭店场地、设施的正常使用,对此甲方有权进行监督指正。完成工程后应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验收。若验收不合格,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进行整改,整改合格方能营业。对于甲方提出的整改要求,乙方不按期采纳,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合同,并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甲方受到的损失。
6.9乙方必须保证租赁的经营场地以及相关公共区域的清洁、卫生、整齐、无划痕。爱护经营场地以及所有设施设备。确保所有建筑结构和非建筑部分(例如内装修、各类门、锁、家具、设备、用品、电器、空调、管道等)设备设施完好无损,如损坏按购置价赔偿。
6.10乙方不得在营业场地的梯间、通道、公共区域或防火必须场所设置任何摆设、加装设备、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违禁物品,确保营业场所及人员安全,防止火灾的发生。不准使用电饭锅、微波炉、电取暖器等;不准员工在店内留宿;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检查、奖惩制度;定期对员工进行消防培训。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消防卫生安全检查,如发现乙方违规行为,可按照甲方《员工手册》规定给予相应处罚措施。如因乙方管理不善发生任何事故,乙方应负全部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6.11乙方必须确保承租期间乙方控股股东的主体不变更。乙方不得将场所的经营管理使用权转租(包)给第三方,乙方不得以变更股东的方式变相转租(包)给第三方或其他变相转包,擅自转租(包)作为违约行为,转租(包)行为无效,同时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合同,并追究乙方违约给甲方带来的损失。
6.12乙方的贵重物品应自行妥善保管,营业场地内所有物品,包括自费安装的设备设施乙方必须自行保管,甲方不承担乙方任何意外发生所引起的责任。
6.13甲方负责对乙方经营所需的通讯、供电、供水、空调系统等方面提供保障,租赁期内乙方更换相关配件按采购价支付甲方。
6.14甲方应对于乙方日常经营管理给予指导和帮助。乙方在租赁场所内开展经营业务时,应自行办理因在租赁场地进行经营活动而需要的所有资质证书、经营许可、营业执照等,并自行承担相关费用。
6.15乙方经营场地不得随意更换门锁、插销或其他配件,也不得在未得到甲方书面同意下安装任何额外的锁、插销等。如确需更换或配制,须经甲方书面同意,且每一门锁交两把钥匙至甲方。乙方在场地的营业时间或非营业时间内,不能发出噪音、叫嚷声,不得影响甲方其他区域的正常运营。乙方必须按甲方要求制定节约能源的相关制度,确保水、电等能源的节约。在现有用电配置的情况下,乙方若需增加大功率电耗的设备,必须事先报经甲方同意,并承担相应的材料安装费用。
6.16乙方在经营过程中应做到防火、防水、防盗、防滑等,如因未能做到造成酒店、客户财产损失或人员伤亡的,乙方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乙方如有违规行为或不符合甲方所定的管理条例,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予以纠正并赔偿因此给甲方带来的损失。基于保养、卫生、防盗、消防、救护或其他管理上的需要,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准许甲方人员进入租赁场地进行保养、检查,乙方予以配合。遇紧急事故(如火警、设备故障、发生刑案等必须立即处理的事故)时,甲方无须事先通知乙方即可进入该租赁场所处理事故,但须于事后向乙方做出说明。
6.17乙方在经营中有违反中国法律法规造成的一切纠纷、诉讼均由乙方自行承担,如由此给甲方带来的损失,乙方须承担赔偿责任。
6.18由乙方的任何违规或违法造成了损害甲方利益、名誉形象的行为产生的损失和为消除该类影响所产生的费用(不限于法律和广告的费用),甲方有权从乙方的营业款和剩余租金中扣除,如以上款项不足以赔偿甲方损失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补齐;如对甲方造成重大影响,甲方可单方面终止合同并保留要求乙方追偿全部损失的权利。
(五)人员管理
6.19指定酒店安保部经理督导检查乙方按照五星级酒店的服务标准实施有效的清洁、服务和日常管理。对督导检查中发现的违规行为,安保部经理有权利对乙方人员给予警告或罚款的处罚,处罚标准参照甲方《员工手册》执行,但甲方有义务对乙方人员进行天鹅湖大酒店《员工手册》相关内容的培训。乙方人员必须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员工守则》,同时接受甲方质检的检查。
6.20根据甲方会议型酒店的特殊情况,乙方对于聘用人员必须自行开展政治审查,并将聘用人员的审查结果和人员情况报送甲方人事部门备案。政审不合格人员不得录用,乙方对于其聘用人员承担相应责任。
6.21乙方应合法用工,员工与乙方形成劳动合同关系,乙方不得以甲方名义招聘员工。聘用人员必须具有有关部门颁发的正规岗位证书及有效期内的个人健康证明,证、照齐全后方可上岗。如甲方发现乙方员工有违反甲方管理规定的行为,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酒店规定处理或辞退该工作人员,乙方应予以执行。若因重大的违规行为而影响甲方信誉、合法权益时,乙方必须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如因此对甲方信誉造成重大影响,或影响到合同正常履行,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合同。
6.22乙方应根据经营管理需要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当相关条款与甲方的规章制度相悖时,以甲方制定的规章为准。甲方有权检查乙方的服务人员是否有违反中国法律法规,是否有损害甲方利益、名誉形象等行为。如有违规行为或不符合甲方所定的管理条例,乙方必须予以纠正,并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和为消除该类影响所产生的费用(不限于法律和广告的费用)。
6.23乙方员工的服装必须统一,并与酒店整体风格匹配,服装颜色、款式等需报经甲方认可。
6.24乙方在租赁、承包经营期间应委派经理一名,全面负责经营管理工作,该人选需事先报甲方认可。
6.25乙方人员不得私自窜岗,不得在经营场地烹饪或留宿。
6.26乙方保证,其所委派、聘用的人员均应当遵守商业道德,在经营活动中积极维护甲乙双方的权益和商业信誉、消费者权益,不得有以下行为:
(1)藏匿、盗窃、骗取乙方专柜内的、甲方的、消费者的财产或物品;
(2)故意损坏乙方场地内的、甲方的、消费者的财产或物品;
(3)以任何方式,使消费者的名誉信誉等人格受损;
(4)以任何方式散布、传播、诋毁甲方或者乙方品牌的商业信誉声誉的信息;
(5)其他损害甲方商业信誉、声誉、消费者权益的行为。
如出现上述损害甲方的权益和声誉、损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属于乙方违约。乙方必须予以纠正,并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和为消除该类影响所产生的费用(不限于法律和广告的费用)。
(六)日常管理
6.27乙方不得在经营场所销售除饮料小吃以外的食品。若客人确需提供该方面服务,乙方应联系甲方予以解决。
6.28 在酒店服务指南中列明的住店客人免费项目(游泳健身)乙方必须保证执行,今后酒店指定的各类优惠项目和优惠政策,双方协商执行。
6.29甲方已发放的VIP卡、储值卡、积分卡、现金卡在有效期内,乙方必须按条款提供免费或优惠服务。乙方承租期间,应给与甲方VIP客户购买健身卡以一定的折扣。
6.30乙方应保障客人在经营场所的安全,如发生客人人身安全及财物损害事故,由乙方负责处理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乙方应严格按照游泳池安全管理的国家相关标准进行日常管理和人员配置,制定并执行完善的工作标准和管理制度(合同附件:乙方的泳池救生员及教练员工作标准手册及救生员岗位职责)。
6.31乙方应按相关的政府法令、法规对其在经营场地进行的经营活动负责,承担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同时不得经营与甲方相同的业务,不得从事任何违法经营活动。一经发现,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
6.32双方的交流要以书面形式进行,所有书面报告双方实行签收制度。甲方由总办签收,预留签收人: 。 乙方由经营负责人签收,预留签名: 。需要答复的,要按规定时间签章回复。签收人如若变更应另行通知。
6.33乙方销售或发放的各类健身卡和促销卡,方案必须报甲方批准并确定使用期限,其使用期限不得超过本合同所规定的租赁承包期。(具体规定作为本合同附件另行约定),如各类消费卡在使用期限届满前发生解除租赁合同情形的,乙方应首先负责清理并退还所有消费卡余额,或根据客户要求且甲方同意,由甲方负责延续提供限于健身游泳服务,但总额以6.29条款中乙方为甲方已发放的各类卡所提供服务的总金额为上限。所有持卡客户办理完全部清退或转移后方可办理解除合同手续。因此发生的一切退费等事宜无论乙方是否经营均由乙方承担。
6.34乙方必须依法经营,在经营活动中乙方应当使用自己的营业执照及发票。甲方不代开发票。
第七条:违约责任
7.1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如有违反合同规定的任何一项条款的,则其中一方均可向违约方提出书面警告。违约方必须立即整改,若不予采纳执行,守约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如乙方违约,甲方有权不退还乙方的押金,并追偿乙方违约而引起的一切损失。如甲方违约,乙方有权收回押金,甲方应承担因违约而造成乙方的经济损失。
7.2 在乙方的租赁经营期间,因甲方管理原因(因不可抗力原因或供电部门停电除外)不能保证经营场所的通讯、供电、水、空调系统等设施的正常工作,而造成乙方停业,其租金损失由甲方承担。在承包经营期内,因甲方需在经营场所内维修通讯、供电、水、空调系统等设施时,乙方应无条件服从甲方并不作任何补偿。
7.3若乙方在本合同终止时逾期撤离场地,则每逾期一日,须向甲方支付本合同确定的日承包租金的双倍,并加付10%违约金。如逾期超过5日,甲方有权利自行收回并清理场地,场地物品视作乙方自动放弃做无主物处理。甲方处理场内废弃物品而产生的清理费用由乙方承担。
7.4乙方如不能按期限如数地交付租金或其他费用,视为乙方违约,乙方承担以应交当期租金或费用为基数,按每日5‰计算的逾期付款违约金直至款清,延期超过30日视作乙方严重违约处理,甲方有权立即解除合同,且有权要求乙方结清租金及逾期付款违约金后撤场。并按本合同7.1、7.3条的规定处理,乙方放弃任何抗辩权。
第八条: 合同终止
8.1 乙方承诺投资180万元对所租用甲方三楼和四楼场地进行装修升级及设备购置,如乙方实际投资额少于150万元,甲方有权因此解除租赁合同。
8.2合同期届满或合同终止后,乙方应在一周内将场所和设施设备按移交清单完好无损地交还给甲方,如有遗失或损坏,乙方负责照价赔偿。
8.2 甲乙双方终止合作或者合同到期后,所有乙方投资的与主体相连装饰面及购置设备的产权归甲方所有,甲方不予补偿,乙方不得予以拆除和破坏。
8.3乙方应于本合同终止之日起一周时间内完成好场地交接事项:(1)将属于乙方的可移动设备、设施等物品及乙方聘用的全部人员撤离场地。(2)甲、乙双方进行往来账目清算后并签署书面交接单视为乙方已完成上述交接事项,撤离场地。
8.4 乙方因自身原因提前终止合同,乙方应提前90天书面通知甲方,除按本合同8.1、8.2 条款执行外,押金不予退回,补缴免租期租金,且应另行向甲方支付三个月场地租赁费作为违约补偿金。租赁场地内的所有设备、设施、装修均不得撤离场地,产权归甲方所有。并由乙方按本合同约定的租金标准赔偿甲方在另行招租前实际空闲期间的租金损失。
8.5 甲方因自身原因需提前终止合同,甲方应提前90天向乙方提出终止本合同,除向乙方支付三个月场地租金作为补偿,但租赁场地内的所有设备、设施、装修均不得撤离场地,产权归甲方所有。押金经双方确认无其他事项后给予无息退回。乙方并需提供真实合理的文件和票据等相关证据。在租赁期内,甲方如需对租赁标的整体资产出让或股权转让给第三方时,乙方无条件同意甲方将上述整体资产出让或股权转让给第三方。
8.6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如有违反合同规定的任何一项条款,且在收到守约方书面通知后_15_日内仍未予纠正的,守约方有权终止本合同。若终止方据此终止本合同,无须向对方承担任何补偿责任,且有权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届时,终止方书面通知的终止日为本合同终止日。
8.7 乙方租赁区域内严禁“黄、赌、毒”,一经发现甲方有权立即终止合同。乙方对此不得有任何异议。
8.8如遇乙方经营管理方面违反合同规定,或因服务质量问题引起客人重大投诉,或因管理不善导致出现人身事故或财产损失,或出售假冒伪劣商品,或超经营范围、或欺诈消费者被有关部门查处,导致甲方遭受经济和声誉损失时,乙方应对甲方遭受的直接损失予以赔偿,并赔偿甲方信誉损失100万元。如乙方不作赔偿和善后处理,甲方有权立即通知乙方终止合同,同时有权继续追索乙方的赔偿责任。
8.9 由于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以及其它不可预见、不能抗拒或者不能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包括其他政府行为导致经营无法进行,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甲乙双方可解除本合同,双方不因此相互承担违约责任,甲方在结清所有费用后,应将剩余押金在90日内无息退还给乙方。
第九条:其他
9.1本合同有与国家政策、法规相抵触之处,双方应及时修正。
9.2凡需要发给本合同一方的任何订单、通知或其他文件,在按如下两种方式中任何一种方式送达后将被视为已送达对方:(1)以亲手送交方式,需由对方负责人签收;(2)以已付邮资的挂号信方式。
乙方邮寄地址:
甲方邮寄地址:
上述地址作为双方以及法院送达地址,双方邮寄地址如发生变更应以书面形式及时通知对方,任何一方未接到书面通知以上地址一直有效,一经邮寄视为送达。
9.3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授权代表人签字、加盖公章并足额交纳押金后即生效。
9.4 因甲方承担省、市重要接待任务需乙方暂停营业,乙方必须服从甲方要求配合停业,甲方按实际停业天数免收乙方租金。停业天数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停业期间场地租金在次年租金中扣除。
9.5 乙方使用甲方原有的,或购置的设施设备、物品,乙方负有维护安全和保养责任,在乙方使用期间发生故障,乙方负责维修,也可报请甲方工程部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9.6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协商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7 本合同一式六份(附件:经营场地图纸、甲方移交乙方设备设施等清单、乙方营业执照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复印件、乙方的泳池救生员及教练员工作标准手册及救生员岗位职责),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效力。
9.8 乙方应保护客人隐私,不得私自加装录音、录像及监控设施。确需安装的,需报经甲方及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甲方保留追偿的权利。
9.9 合同执行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甲乙双方协商解决,未能解决之争议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交诉讼。
甲方授权代表签字: 乙方授权代表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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