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新艺城汽车服务有限公司车辆处置交易公告

【信息时间: 2024-08-23 17:19:25 阅读次数: 信息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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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成交公告
  • 合同见证

合肥新艺城汽车服务有限公司车辆处置项目公告

项目名称

合肥新艺城汽车服务有限公司车辆处置项目

项目编号

CQJJ2024-01-0035

委托方

合肥新艺城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委托方承诺

委托方承诺本次转让行为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保证本公告的内容不存在任何重大遗漏、虚假陈述或严重误导,并对其内容及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负责。

公告及

竞价期限

公告期:2024年 8  23 9:00始至2024年 8  28 17:00止。

网络竞价自由报价期:2024年 8  29 10:00时始至2024年 8  30 10:00止,自由报价期满进入限时报价期,限时报价周期为300秒。

一、转让标的情况

标的一

品牌型号

奥迪A6 2.4 无级舒适型

上牌时间

20108

表显公里数

88416

 

车架号

LFV4A24F3A3059884

交强险

钥匙

1

 

车辆所有人

合肥新艺城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年检至

20248

 

 

 

起拍/保留价

36800

加价幅度

500

 

 

 

标的二

品牌型号

奥迪A6 2.0 TFSI 无级 标准型

上牌时间

20126

表显公里数

88219

 

 

车架号

LFV3A24F3C3036006

交强险

钥匙

1

 

车辆所有人

合肥新艺城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年检至

20256

 

 

 

起拍/保留价

36800

加价幅度

500

 

 

 

标的三

品牌型号

宝马730Li 3.0 手自一体 豪华型

上牌时间

20103

表显公里数

95193

 

车架号

WBAKB2107AC404696

交强险

钥匙

1

 

车辆所有人

合肥新艺城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年检至

20253

 

 

 

起拍/保留价

61200

加价幅度

500

 

 

 

价款支付

并于《成交确认书出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安徽省文化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一次性付清全部转让价款。

二、对意向受让方资格的要求

1.凡依法设立、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事业法人、其他组织和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除法律规定外,均可参与项目登记及竞价: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登记及竞价。

三、转让条件

1.标的以现状移交,意向受让方应在本公告期截止前现场踏勘转让标的,自行了解标的权属关系和可能涉及的二手车过户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自行承担因政策变化带来的一切后果及责任。凡登记的意向受让方都视同已实地踏勘转让标的,确认了标的数量、成色、功能及相关瑕疵等,并认可转让资产现状及转让要求,自愿承担因上述原因导致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

2.车辆交通违章罚款、扣分及交通事故责任,车辆过户及交接前由委托方承担,车辆过户及交接日后的由受让方承担。办理资产过户手续过程中发生的相关税、费由受让方承担。

3.自转让价款全部付清之日起十五日内,受让方联系委托方办理资产交付、过户、文件交接等手续。受让方逾期未办理的,由受让方自行承担逾期后的资产损毁、灭失风险。同时,委托方有权以全部转让价款为基数,按日万分之五的标准要求受让方于资产交付、过户前先行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十五日仍未办理的,委托方有权终止转让并解除双方之间的买卖合同法律关系,并有权要求受让方按全部转让价款的20%支付违约金。

4.转让资产最终只允许过户至受让方名下,即本次转让最终证载产权方名称须和受让方名称一致。

5.车辆过户完毕后委托方向受让方移交车辆,车牌号不随车转让。

6.其他未尽事宜详见《资产转让合同》。

四、受让方的确定方式

本项目采取网络连续竞价,价高者得的方式确定受让方,最终成交结果以成交公告为准。

注:最高报价是指不低于公告底价的最高报价,由于系统故障或竞价系统信息与公告信息不符或委托方要求中止 (终止)项目造成竞价中止(终止)时的最高报价不作为本项目最高报价。

五、意向受让方参与方式

 本项目在将于2024年 8 2910时至2024年 8  30 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淘宝网资产交易平台上安徽省文化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网址:https://huodong.taobao.com/wow/pm/default/prozhuti/6331fc?disableNav=YES&schemeId=77550001&r_schemeId=77550001)进行公开拍卖,竞价规则以阿里资产相应规则为准。

六、竞价后相关程序

成交公告及《成交确认书》

竞价结束且无异常情况,安徽省文化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将在网站上发布成交公告。

《成交确认书》领取时间:成交公告发布次日3个工作日内

《成交确认书》领取地址:合肥市包河区花园大道365号滨湖卓越城A2座一楼;

《成交确认书》领取要求:竞买人为企事业单位的须派专人携带单位介绍信(或公司授权书)和本人身份证,竞买人为自然人的须携带本人身份证,若竞买人本人领取,还须携带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交易保证金处置

1.合同签订生效后,受让方缴纳的交易保证金扣除交易服务费后的剩余款项转为转让价款和履约保证金,其他意向受让方缴纳的保证金在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原额原途径返还(不计息)。

2.保证金只退还至意向受让方缴款账户。因收款人与意向受让方名称不一致造成的投标保证金无法退还或迟延退还,安徽省文化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3.经监督部门调查认定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良行为,交易保证金不予返还,交易保证金扣除交易双方交易服务费后,余款转至委托方指定的账户。

1)意向受让方提供虚假材料,骗取成交资格或实现其他非法目的;

2)意向受让方之间相互串通的;

3)意向受让方采取不正当手段影响和干扰其他意向受让方参与交易活动的;

4)受让方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资格的;

5)受让方未按交易文件约定交纳履约保证金或签定《资产转让合同》的。

异议方式

若对成交公告有异议,可自成交公告发布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文化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包河区花园大道365号滨湖卓越城A2座一楼,联系电话:0551-63353101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姓名、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的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姓名;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竞价人的;

2.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3.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4.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三)若异议人对异议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答复期满后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交易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交易服务费收取

动产(车辆、船舶、机械设备等实物资产):交易服务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标的成交价500万元以下的部分,收取比例为2%;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为1.5%;超过1000万元至5000万元的部分,为1%;超过5000万元至50000万元的部分,为0.5%50000万以上部分,为0.125%。交易服务费不足500元的,按500元收取。交易服务费向委托方,竞买人双向收取。

七、其他说明

1. 意向受让方可在公告截止之前工作时间内至安徽省文化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处查阅委托方向安徽省文化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提供的相关项目材料。上述材料均为参考性意见,不构成安徽省文化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对转让标的的任何担保责任。

2.任何要求澄清招标公告的意向受让方,均应于公告截止前3个工作日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书面文字、传真等)向安徽省文化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提出。逾期递交的澄清文件不予受理。

3.安徽省文化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告进行的澄清、更正或更改,将在网站上及时发布(网址:https://www.ahcaee.com/),该公告内容为转让公告的组成部分,对意向受让方具有约束力。意向受让方应主动上网查询。安徽省文化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不承担意向受让方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的责任。

4.在公告截止时间前,安徽省文化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可以视具体情况,延长公告截止时间,并在网站上发布变更公告。

八、联系方式

现场踏勘

联系人: 王经理 ,联系电话:18905609162

项目负责人

联系人: 王工,联系电话:0551-63353673

(合肥市包河区花园大道365号滨湖卓越城A2座一楼)

技术支持

淘宝客服热线:400-822-2870,人工在线9:00-21:00

本项目意向受让方如需咨询,务必首先认真阅读本项目公告,并针对具体条款进行咨询。

本公告为本项目唯一法定文书,一切解释以本公告为准。本公告及其附件解释权归安徽省文化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安徽省文化产权交易所有限公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