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金公司转让广电项管55%股权项目预披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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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金公司转让广电项管55%股权项目预披露公告
本项目意向受让方如需咨询,务必首先认真阅读本项目预披露公告,并针对具体条款进行咨询。本公告解释权归安徽省文化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
安徽文化金融服务中心有限公司转让所持有的安徽广电项目管理有限公司55%股权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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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披露起始时间 |
2024年9月5日9:00 |
预披露截止时间 |
2024年10月9日17: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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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企业所在地区 |
合肥市 |
标的企业所属行业 |
工程技术与设计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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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转让方承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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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安徽省文化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公开预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有权部门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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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转让方简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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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名称 |
安徽文化金融服务中心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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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住所) |
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望江西路766号安徽广电大厦5楼 |
公司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国有全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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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有产(股)权 比例 |
55% |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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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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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
标的企业名称 |
安徽广电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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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范围 |
一般项目:合同能源管理;规划设计管理;自然生态系统保护管理;工程管理服务;节能管理服务;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招投标代理服务;政府采购代理服务;安全咨询服务;环保咨询服务;土地整治服务;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生态恢复及生态保护服务;矿产资源储量估算和报告编制服务(须在中国矿业权评估师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教育咨询服务(不含涉许可审批的教育培训活动);水土流失防治服务;破产清算服务;水资源管理;企业管理咨询;水污染治理;水文服务;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社会经济咨询服务;环境应急治理服务;互联网数据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大气环境污染防治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咨询策划服务;运行效能评估服务;大数据服务;水环境污染防治服务;资源循环利用服务技术咨询;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房地产评估;土地调查评估服务(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许可项目:建设工程监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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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 (地址) |
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望江西路766号安徽广电大厦5楼 |
法定代表人 |
查卫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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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时间 |
2020-09-29 |
注册资本 |
50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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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类型 |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40100MA2W9J1A9Q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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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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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安徽文化金融服务中心有限公司 |
55%/275万元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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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安徽禹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45%/225万元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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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财务指标 |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年度审计报告(报告期:2024年1月1日-2024年6月30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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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收入(元) |
营业利润(元) |
净利润(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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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6,536.40 |
-1,901,050.33 |
-1,887,465.9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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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总计(元) |
负债总计(元) |
所有者权益(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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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61,033.66 |
7,516,379.59 |
-5,655,345.9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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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审计机构 |
安徽华鹏会计师事务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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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报告字号 |
皖华鹏会业字[2024]第 0901号 |
财务审计年度 |
2024年1月1日-2024年6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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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报告期:2024年1月1日-2024年6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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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收入(元) |
营业利润(元) |
净利润(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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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6,536.40 |
-1,901,050.33 |
-1,887,465.9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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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总计(元) |
负债总计(元) |
所有者权益(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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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61,033.66 |
7,516,379.59 |
-5,655,345.9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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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转让行为的决策及备案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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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策机构 |
安徽文化金融服务中心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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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策文号 |
第16次留守机构会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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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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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情况 |
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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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意向受让方资格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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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凡依法设立、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事业法人、其他组织和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除法律规定外,均可参与报名及竞价: (1)公告截止日前两年内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记不良行为记录或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未满10分的。 (2)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0分(含10分)到15分且公布日距公告截止日超过6个月。 (3)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5分(含15分)到20分且公布日距公告截止日超过12个月。 (4)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20分(含20分)及以上且公布日距公告截止日超过24个月。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登记及竞价。 注:意向受让方须自行了解自身受让股东身份确认和股份过户等所需一切资格条件和手续,若因意向受让方资格和受让条件不符合相关法律规定及有权部门批准而导致无法过户,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均由意向受让方自行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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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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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 |
联系人:范 工,联系电话:136370961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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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权交易 机构 |
联系人:王 工,联系电话:0551-63353673(合肥市包河区花园大道365号滨湖卓越城A2座一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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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支持 电话 |
177181990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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