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皖新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客服外包服务(二次)答疑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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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澄清/变更公告
- 中标候选人公示
- 中标结果公示
- 合同见证
安徽皖新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客服外包服务(二次)答疑公告
(项目编号:QYCG2025-01-0101)
一、答疑部分
1、问:第一章投标邀请(招标公告)第二条2: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具备政府或国有企业客户服务热线服务类项目业绩。(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合同及项目已完成的证明,合同须能体现项目类型、服务内容等主要评审信息,若无法体现须另附本项目采购人(或合同甲方)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和第五章 评标办法9.1 初审第9条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文件中须提供合同及项目完成并上线的证明,合同须能体项目类型、服务内容等主要评审信息,若无法体现须另附本项目采购人(或合同甲方)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
请问是以第一章告知为准?还是第五章告知为准?请问项目已完成并上线证明具体是指那些证明?提供我司与正在合作甲方结算发票可以算已完成并上线证明吗?
答:(1)第一章二、投标人资格准入要求中2.投标人业绩要求以“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合同及项目已完成的证明,合同须能体现项目类型、服务内容等主要评审信息,若无法体现须另附本项目采购人(或合同甲方)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为准。
(2)答:已完成的证明包括以下材料,提供任意一项即可:①验收证明,②甲方证明,③尾款证明,④其他能与合同佐证证明该项目已经完成的证明。经评标委员会审核符合招标文件要求,予以认可。
2、问:自2022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每提供一个验收完成的金融类服务业绩合同得3分,政务热线类得2分,最多得12分。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合同扫描件或影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或合同专用章,验收报告,单个合同仅算一次分值,不累计计分。不提供不得分。若合同无法体现项目时间、类型等的须另附业主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请问验收报告具体指哪些?跟项目已完成证明是一样的吗?
答:已完成的证明包括以下材料,提供任意一项即可:①验收证明,②甲方证明,③尾款证明,④其他能与合同佐证证明该项目已经完成的证明。经评标委员会审核符合招标文件要求,予以认可。
注:此答疑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安徽省文化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2025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