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皖新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电话催收服务采购答疑公告

【信息时间: 2026-07-31 16:57:32 阅读次数: 信息来源:
  • 采购公告
  • 澄清/变更公告
  • 中标候选人公示
  • 中标结果公示
  • 合同见证

安徽皖新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电话催收服务采购答疑公告

(项目编号:QYCG2026-01-0082)

 

一、答疑部分

1、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自身整体拥有不少于50人的专业催收团队;技术评分里展业人员规模为企业全部催收展业总人数计分,500人及以上得满分。现咨询:投标文件中拟投入本招标项目的现场服务人员,招标文件是否强制要求最少投入50人,还是投标人可根据自身业务规划自主填报拟投入项目人员数量?

答:投标公告中投标人资格要求所设置的“团队配置:拥有不少于50人的专业催收团队,人员结构稳定。”为本项目资格审查要求。技术评审“展业区域”评审指标中展业人员规模的要求,旨在考察投标人整体实力,投标人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填写真实人员规模信息。中标后项目实施阶段,招标人将根据实际派单量及服务能力需求,与中标人弹性确定坐席资源配比。

2、问:第五章技术评审 “项目经验” 评分项注明,业绩需配套提供结算单、发票、银行收款回单作为服务佐证材料,咨询该三类材料是否仅需提供任意其一即可认定业绩有效,还是结算单、发票、银行收款回单三者需一并提供方可计分?

答:技术评审 “项目经验”中所要求的“服务的证明(如结算单、发票、银行收款回单)”中所列举的“结算单、发票、银行收款回单”三类材料提供任意其一作为服务的证明材料即可。

 

注:此答疑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安徽省文化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2026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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