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皖维年产20万吨乙烯法功能性聚乙烯醇树脂项目782塔器设备采购中标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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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皖维年产20万吨乙烯法功能性聚乙烯醇树脂项目782塔器设备采购中标候选人公示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江苏皖维年产20万吨乙烯法功能性聚乙烯醇树脂项目782塔器设备采购
项目编号:QYCG2026-01-0040
招标(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6年4月14日
开标(采购)日期:2026年5月8日
江苏皖维年产20万吨乙烯法功能性聚乙烯醇树脂项目782塔器设备采购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名称:南京星醇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人民币叁佰叁拾捌万捌仟元零角零分(¥3388000.00)
第二中标候选人名称:湖北宜化集团化工机械设备制造安装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人民币叁佰肆拾玖万玖仟捌佰元零角零分(¥3499800.00)
第三中标候选人名称:辽宁一重装备制造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人民币伍佰贰拾肆万贰仟玖佰陆拾伍元陆角零分(¥5242965.60)
招标(采购)人名称:江苏皖维新材料有限公司
地 址:江苏省盐城市滨海县江苏滨海经济开发区沿海工业园
联 系 人:郑工,李工
电 话:13965444115,15147484288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安徽省文化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花园大道16号卓越城A2栋一楼
项目负责人:周工
联系电话:0551-63353673、63359221
公示期:2026年5月11日至2026年5月14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节假日休息)向安徽省文化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花园大道16号卓越城A2栋一楼102室,联系电话:0551-63359387。
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皖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提出投诉,联系电话:0551-82189886。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安徽省文化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2026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