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万吨/年乙烯法功能性聚乙烯醇树脂项目第一批安全阀采购(二次)中标候选人公示

【信息时间: 2026-10-14 11:50:50 阅读次数: 信息来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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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万吨/年乙烯法功能性聚乙烯醇树脂项目第一批安全阀采购(二次)中标候选人公示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20万吨/年乙烯法功能性聚乙烯醇树脂项目第一批安全阀采购(二次)
    项目编号:QYCG2026-01-0099
    招标(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6年9月20日
开标(采购)日期:2026年10月12日

20万吨/年乙烯法功能性聚乙烯醇树脂项目第一批安全阀采购(二次)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名称:上海梅陇阀门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人民币贰佰零壹万捌仟叁佰壹拾伍元整(¥2018315.00)

招标(采购)人名称:江苏皖维新材料有限公司

地    址:江苏省盐城市滨海县江苏滨海经济开发区沿海工业园

联 系 人:郑部长,龚部长

电    话:13965444115,15804749984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安徽省文化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花园大道16号卓越城A2栋一楼
    项目负责人:周工 

联系电话:0551-63353673、63359221

公示期:2026年10月14日至2026年10月19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节假日休息)向安徽省文化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花园大道16号卓越城A2栋一楼102室,联系电话:0551-63359387。
     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皖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提出投诉,联系电话:0551-82189886。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安徽省文化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2026年10月14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