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皖新文化创新广场办公2#楼36层(前言后记)装饰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信息时间: 2023-02-10 15:01:07 阅读次数: 信息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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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皖新文化创新广场办公2#楼36层(前言后记)装饰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合肥皖新文化创新广场办公2#楼36层(前言后记)装饰工程
    项目编号:JSGC2023-01-0001
    招标(采购)方式:邀请谈判

招标(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323
开标(采购)日期:2023210

合肥皖新文化创新广场办公2#楼36层(前言后记)装饰工程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成交)候选人名称:安徽腾境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人民币 贰拾壹万陆仟柒佰贰拾捌元捌角陆分(¥216728.86元)

招标(采购)人名称: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

联系人:李工

联系方式:0551-62669009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安徽省文化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花园大道16号卓越城A2栋一楼
    项目负责人: 

联系电话:0551-63353673

公示期:2023210日至2024213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节假日休息)向安徽省文化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花园大道16号卓越城A2栋一楼101室,联系电话:0551-63353101
     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新华发行(集团)控股有限公司纪检监察室

提出投诉。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安徽省文化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2023210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