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鹅湖大酒店24楼客房装饰改造项目施工总承包中标候选人公示
- 招标公告
- 澄清/变更公告
- 中标候选人公示
- 中标结果公示
- 合同见证
天鹅湖大酒店24楼客房装饰改造项目施工总承包中标候选人公示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天鹅湖大酒店24楼客房装饰改造项目施工总承包
项目编号:JSGC2024-01-0002
招标(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4年3月15日
开标(采购)日期:2024年4月8日
天鹅湖大酒店24楼客房装饰改造项目施工总承包项目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名称:厦门市港龙装修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人民币 贰佰零陆万捌仟叁佰玖拾捌元玖角捌分(¥2068398.98元)
第二中标候选人名称:安徽创和建筑集团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人民币 贰佰零柒万肆仟叁佰陆拾伍元零柒分(¥2074365.07元)
招标(采购)人名称:安徽天鹅湖大酒店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政务区东流路888号
邮 编:230061
联 系 人:盛工
电 话:13655518789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安徽省文化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花园大道16号卓越城A2栋一楼
项目负责人:王工
联系电话:63359221
公示期:2024年4月8日至2024年4月11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节假日休息)向安徽省文化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花园大道16号卓越城A2栋一楼101室,联系电话:0551-63359387。
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天鹅湖大酒店纪检监察提出投诉,联系电话:0551-63536666-6001。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安徽省文化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2024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