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台县人民医院新院区中央空调维保服务项目(二次)更正公告
- 采购公告
- 澄清/变更公告
- 中标候选人公示
- 中标结果公示
- 代理渠道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ZFCG2026-01-0128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凤台县人民医院新院区中央空调维保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5月9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1、原采购需求:三、运维工作要求。机房操作人员及系统维护人员均需具有溴化锂生产能力的空调主机设备厂家认可的培训证书。现变更为:机房操作人员及系统维护人员需具备国家认可的制冷/暖通相关运维职业技能证书。
2、原采购文件、评标办法,供应商业绩:2023年1月1日至响应截止时间止,供应商每具有1个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15万元非厂房的空调维修保养服务业绩,得5分,最多得10分;现变更为:2021年1月1日至响应截止时间止,供应商每具有1个溴化锂主机维修或维保业绩,得5分,满分10分。
3、原采购文件、评标办法,企业综合实力:2、投标供应商具有中国制冷空调设备维修安装企业资质证书D类Ⅲ级的得2分,D类II级及以上的得5分。现变更为:投标供应商具有中国制冷空调设备维修安装企业资质证书AⅢ级得1分,A类Ⅱ级得2分,A类I级得5分。
4、原采购文件、评标办法,人员配备:投标供应商需提供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签发的维保人员制冷工证,每提供一个持制冷工证的得 2.5 分,满分 10 分。现变更为:人员配备投标供应商需提供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签发或认可(OSTA技能人才评价工作网可查)的维保人员制冷工证,每提供一个持制冷工职业资格证的得2.5分,满分5分。每提供一个持电工证职业资格证的得2.5分,满分5分。同一个人获得多个证书的,不重复计分,仅计取一次。满分10分。
原开标时间:2026年5月24日15:00现变更为:2026年5月26日15:00
更正日期:2026年5月20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采购文件中其他内容、要求不变。本更正公告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效力,与采购文件在同一内容表述不一致的,以本公告为准。感谢各潜在供应商的理解、支持与配合。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凤台县人民医院
地 址:凤台县淮滨路
联系方式:1775400221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思昂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淮南市凤台县城关镇中山美食广场A区5号楼123号
联系方式:1595543959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子轩(采购人代表)、方超(代理机构)
电 话:17754002210、15955439598